常見租屋糾紛該如何自保
依照近年來之統計資料,租賃糾紛最常見的就是「擔保金(押金)返還或抵充爭議」及「水電、瓦斯及管理費負擔爭議」兩大類,這兩類型就佔了所有爭議案件的1/2以上。
租賃市場中,房客在入住前往往需繳給房東「押金」即所謂之「擔保金」,目的是擔保「租金給付」及「損害賠償」。原則上,租賃契約屆滿後,房東應將押金全額退還給房客,另外依照「土地法第99條」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之規定,擔保金及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契約屆滿後應返還押金。
房客在簽訂租賃契約時應仔細注意所約定之押金金額房東何時可以扣款,例如:如果房客在居住期間如果有租屋債務未清償(例如欠繳房租、水電費、管理費等)、或未盡到保管責任導致房東的損失(房屋設備損壞等)等情形,房東會優先拿押金扣抵。
退租後回復原狀的爭議